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一名普通农民于2011年首付十三万从京林理想城买了套房,并约定银行按揭,可中间开发商又要求我们一次性付款,中间又给了开发商九万多元并约定交房时一次补清。到元月一日交房时因开发商未完工强行交房遭到业主抵制,开发商承诺推迟交房,中间我几次打电话要求签合同,开发商一推再推,近日开发商通知我不赔我违约金,并让我们签新的合同交房日期到2014年5月,可协议书上明确规定交房日期是2013年元月一日,并约定延期交房有万分之三违约金,。说我们这些业主只有协议书不赔我们违约金,可协议书明确规定了违约有万分之三赔偿呀,这是开发商的原因不能按时签合同。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采取什么行动
2013-05-12 16:17 郭永华幸福(河南-安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5月12日 16时23分
应该联合其他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3-05-12 16:19
直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