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法律咨询
p2p平台跑路,除了报警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维权? 在国家企业
p2p平台跑路,除了报警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维权? 在国家企业 p2p平台跑路,除了报警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维权? 在国家企业公示网上查到在立案当天有一家企业从该公司的股东中退出,会影响后续调查吗?
2022-05-05 06:15 c220505El(重庆-奉节)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2-05-05 06:45
你好,你把资相关情况发给我,我帮你审查一下是否合法合理,然后教你如何处理,可直接来电咨询。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5-05 07:44
可直接按照报警来处理的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2-05-05 07:52
提起诉讼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5-05 08:54
可以提出的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2-05-05 09:27
尽快报警处理,报警不受理,可以考虑起诉维权,加我或者来电联系我,帮你维权
6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22-05-05 13:14
您好,需要发相关资料评估。
7 张鹏飞律师  电话:13978835178  2022-05-05 16:55
也可起诉,但效果不大。
8 孟凡兵律师  2022-05-05 06:18
可以把这家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9 李大贺律师  2022-05-05 10:12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