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下串通,变更程序错判 在一起民事确权案证据交换是,发现政府把我已有10年历史的产权房下土地又卖给了其他人,遂要求中止(获书面批准: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一审割断我的证据链判败诉。即上诉,但二审指使串通民事,让民事先判,显然违反程序。民事一二审强行中止恢复(恢复理由: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启动审理,阻止抗议无效,以未生效的行政一审判决为依据,判我房产归原告。行政二审又以民事判决为证据,说房子是人家的,地也就是人家的。请指教:法官如何定罪,有何法律依据;我该走什么程序维权。十分感谢!
2022-04-03 10:00 顾洪奎(江苏-淮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4-03 10:11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申请再审。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2-04-03 10:11
你好,可以申请再审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4-03 10:35
可以诉讼解决的,民事纠纷,法官不定罪
4 曹先坤律师 2022-04-03 10:03
申请再审
5 陈铠楷律师 2022-04-03 10:21
申请再审
6 崔新江律师 2022-04-03 10:28
这个是可以收集证据尽快诉讼解决比较好的啊!
7 陈晓云律师 2022-04-03 15:49
申请再审
8 赵勇律师 2022-04-03 16:13
案子不纠正没法追究法官的责任,可以申请再审。
9 郭海滨律师 2022-04-06 18:09
委托我们律师帮助你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