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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 去年朋友在一处租了一间房子,房子的合同是签了的,由于下半年朋友有事,把房子让给我住,今年月份房主通知交房费,我把一年的房租都交了,前两天房主通知签今年的房屋合同,我说;我签或是代理签,因为朋友不在本地,回不来。可是房主说;除非是租房子的本人签合同,附则收回房子,而且如果房子是朋友私自转让给我的,要罚私自转让费5000元。请问怎么处理,房子我还想继续使用怎么办?
2013-05-11 19:30 zxl093……(甘肃)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5月11日 20时14分
让你朋友给你写个授权委托书,再由你代签。原合同有约定才可以"罚款",而且也是应由你朋友出这笔钱,和你无关。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5-11 20:08
原来的合同上是否有允许转租的条款呢,房主说的有些情况还是合理合法的,就是要让原来的租客签字,至于罚款一说就没有法律依据了,除非合同上也有。
3 钟晶律师  2013-05-11 19:35
你好,原来的合同上是否有允许转租的条款呢,房主说的有些情况还是合理合法的,就是要让原来的租客签字,至于罚款一说就没有法律依据了,除非合同上也有。
4 高付华律师  2013-05-11 22:35
你好,房东无权罚款,但有权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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