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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被侵害殴打,由法医鉴定轻微伤,脸部、眼睛等多处受伤,现要求精神损失费,会得到多少赔偿?
2010-07-28 22:02 陈吴敏(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29日 12时48分
您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如不清楚或有其它问题,非常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厦门 吴金荣律师 手机:15960204053. QQ: 41589369.

2 孙新律师  2010-07-28 22:06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0-07-28 22:10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
4 陆德强律师  2010-07-28 22:53
在国内,精神损失费是有限的,一般不超过五万元,实践当中,能赔到几千块就了不起啦。
其他的费用,医疗费等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支付。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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