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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营一家驿站,今年2月22日我兑给别人,收了一万定金,给驿站总部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可以过户
我经营一家驿站,今年2月22日我兑给别人,收了一万定金,给驿站总部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可以过户 我经营一家驿站,今年2月22日我兑给别人,收了一万定金,给驿站总部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可以过户,总部说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户费一万,等到28号我们要过户时就以各种理由不给过户,总说过些日子再过,可是驿站其他后兑的都陆续给过户了,现在还是不给过  我想咨询一下,我该去哪里主张我的权利!
2022-03-07 18:07 ask202……(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3-07 18:11
你好!可以向对方发函主张权利。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3-07 22:19
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3-07 22:51
你好,如果协议有约定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办理。
4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2-03-08 08:06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2-03-08 08:45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3-16 14:01
可以直接按照定金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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