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关于离婚彩礼
关于离婚彩礼 我与老公去年12月份登记结婚而且登记的时候说好是2011年办酒席,因为今年是老公本历年当地有风俗是本历年不结婚而且我今年身体也不好一直在医院治疗脖子上有针灸留下的大面积疤痕所以想治好病再结婚做漂亮新娘,但是婆家一直给老公施加压力要今年完婚 以致老公频频与我吵架,造成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现在婆家想要回定亲时给的3万元彩礼,但是我母亲不同意,因为我为他放弃了一份正式工作 而且我们也同居了,但是他们家说因为生意上周转不开一定要要回彩礼 我母亲无奈退还了1万5但是婆家还是不满意 请问我需要把剩余的1万5都退还吗?我们已经登记结婚了 而且他不允许我出去工作 我为他什么都放弃了 我还要把剩余的1W5退还吗?
2010-07-28 18:31 jllsis(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8 18:36
   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情势不需要退还彩礼的。
2 110网律师  2010-07-29 00:03
法律上已经结婚登记且同居生活,彩礼是不需要退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