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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醉酒人欧打,对方不赔偿损失。只掏了一部分住院费,剩余3500多医疗费用,对方反悔不承担了!
被醉酒人欧打,对方不赔偿损失。只掏了一部分住院费,剩余3500多医疗费用,对方反悔不承担了! 我被一个人打,对方喝醉酒。并且叫的有帮凶,但是动手的就他一个,帮凶在远处。我从头开始都并未还手,对方叫嚣要杀死我,说自己带的有刀,但是我没看见刀。医院病历是,眼部,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脑外伤反应,有明显外伤。检查身体的时候,我眼睛散光,说是和眼部冲击有一定的关系。腰部软组织受伤,CT椎间盘脱出,膨出。脸上有伤,以留疤。腿上,胳臂处都有留疤。
       住院期间,对方一共花了1400多元。出院,我们协调去西安大医院再复查。复查结果的费用,现在对方概不承认赔偿。没有陪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我工资一天100,前后耽误21天。营养费没有。
2013-05-10 13:17 403742……(陕西-商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5月10日 13时1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伤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5-10 13:23
报警,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5-10 13:20
你好:报警解决
4 张  静律师  2013-05-10 13:24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0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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