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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办理产权证,房屋首付归属问题
婚前买房,婚后办理产权证,房屋首付归属问题 男方于2012年10月份用个人公积金贷款40万购得一住房,首付20余万中50%的钱款由女方出资。男女双方于2013年4月登记结婚,2013年6月欲办理产权证。
问题:
1.产权证可否加女方名字,还是需要等贷款还完后才能加女方名字?    2.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后,该房产首付部分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双方共
  有财产?
3.由于产权证是在双方登记后才办理下来的,若不在房产证上加名,该房
  产首付部分可以视为双方共有吗?
2013-05-10 12:38 麦田田(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5月10日 12时41分
1、男方愿意就可以加名字;2、加名字是个体财产;3、不加名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 孙喜春律师  2013-05-10 13:37
贷款房屋是不能加名的,如需其他帮助,可以联系我
3 钟欣主任律师  2013-05-10 14:14
贷款只有全部还清后才能加共有人的名字,建议来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见证该房屋为共有,详情请律师维权。
4   2013-05-10 17:53
贷款只有全部还清后才能加共有人的名字,建议来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见证该房屋为共有,详情请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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