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档案) 我先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由于某些愿意我离开了不是正常离职,公司现在押着我的档案不给要违约金1万元;这家公司的法人和公司名称都更换过,更换后我没签合同只是和先前的签的合同,那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效,公司押着档案是否合法。
2010-07-28 15:23 lcc257(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28 15:46
主要要看你们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无劳动者终止合同应赔偿损失的约定。这个损失主要指员工培训费。再就是前一个公司和新的公司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只是更换名称还是新注册的新公司,如果是新注册的公司就与你没有劳动关系。
2 李鹏律师 2010-07-28 16:33
公司押你档案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你自己也有不正确的地方。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28 17:07
公司名称和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变更前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取自己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