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孩子盗走路边无人看管水果摊一百来元草莓,两天后水果摊主儿女从外地找上门要求赔偿 17岁的孩子盗走路边无人看管水果摊一百来元草莓,两天后水果摊主儿女从外地找上门要求赔偿,未出示相关票据的情况下赔偿了油费过路费和草莓共计700元,(雅安到成都),这合理么?孩子是否应该赔偿油费过路费?如不合理,其是否构成敲诈?
2022-01-21 22:37 Reda(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1-21 22:37
你好!可以依法处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1-22 11:09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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