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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 您好!
    本人于6月30日通过丹东“宅急送”运送行李4件到锦州(我上了保险1000元),原定7月2日到达,八月签收了3件,通知丢了1件在找寻,7月27日通知我按照丢失处理需要丢失物品的发票,通过保险公司赔偿,我这一件行李的价值超过了1000元,我想咨询一下最多能赔偿多少钱。还有“宅急送公司”的做法合理么?谢谢!
2010-07-28 13:27 cookie……(辽宁-锦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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