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受理此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原告罗某的丈夫郭某于1984年去世,原告一直未按有关文件要求,向其丈夫所在单位领取生活补助费。2008年3月,原告将郭某所在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定期生活补助共计2万余元。本案诉讼过程中,被告未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进行抗辩。问法院受理此案不需要受诉讼时效的约束。作为辩方应该怎么回答。
2013-05-09 20:23 964296……(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5-09 21:02
关键看证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需要帮助与我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3-05-10 08:10
法院受理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除非该案已经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