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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居住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按照新的规定,成立了物管会。物管会与新聘请物业签了物业服务合同
我所居住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按照新的规定,成立了物管会。物管会与新聘请物业签了物业服务合同 我所居住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按照新的规定,成立了物管会。物管会与新聘请物业签了物业服务合同。由于物管会控制物业费帐户,逐月发给物业公司津贴,导致物业公司在业主反馈服务意见等情况时,声称不对业主个人,只对物管会。请问,物管会这种做法是否对已交物业费业主权利造成侵犯?谢谢!
2021-12-27 14:37 ask202……(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1-12-27 14:38
你好!是的 。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2-27 14:43
可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3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12-27 14:46
你好,这要看你们的具定和相关证据可以联系我。
4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12-27 17:25
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5 刘秀章律师  2021-12-27 14:59
业主具有知情权
6 冯倩雯律师  2021-12-27 23:33
建议你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再起诉解决。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7 宋超律师  2021-12-29 09:52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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