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纠纷问题 去年在伊犁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买卖委托给一家售楼中心,我们交付首款时,售楼中心告诉我们说因为公司账号出现问题,无法收到款项,并且当时适逢节假日,要求我们将房款通过POSS机刷卡形式将钱款打入他们提供的账号,并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这个售楼中心卷了钱跑了,房产公司说与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章印是已经作废挂失过的,拒绝履行合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作为购房者,如何能分辨章印是否是挂失过的?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05-09 15:12 waitha……(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5月09日 18时07分
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