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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房中介纠纷
与租房中介纠纷 2021年12月11日,我与济南寓尚家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涵玉翠岭2区4号楼1单元601室)经纪人李东洁,手机号为17166778884,在济南市__逸贤园一区4-1-1104北次____卧房间看房,想要租这个房间(这套房子大概是三室一厅一卫的住宅房,被分割成6~7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阳台厨房卫生间是不允许出租的),李东洁说要交350元中介费和700元定金。并未给出收据及发票。12月12日,我又不想租了,沟通中他先说自己会被罚款,让我再补200块钱,房子一天没住,押金他说不好退,或者带我去田园山庄一区13A楼4层的一个房子看一下,先微信给我看了下那室内空间的视频,然后到了现场都没进那个房间就又说租出去了,然后让我换旁边的一个房间,这应该是是他们中介的套路,然后我说考虑一下。12月13日上午,我微信与他沟通,定金、中介费收据及发票事宜,然后他微信直接把我删除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未签订合同,李东洁就让我支付了中介费350元。根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要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以及相关规定,中介是不能直接向租客收取定金,应提前出具房东委托的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李东洁并未出示委托书,而是直接让我转账给他。诉求如下,因为中介李东洁租房中存在隐瞒催促先转定金、未给收据寄发票等不合法行为,先要求其退还350元中介费及700元定金。
2021-12-14 12:53 ask202……(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21年12月14日 14时12分
向主管部门投诉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1-12-14 13:00
你好!可以依法处理。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12-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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