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借学生毕业,向毕业生补收几十到几百不等的书本费。 我们去找学校教材科索要教材费用明细,各种原因不给我们出具明细。我想请问下这属不属于乱收费,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这些行为进行限制,以及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详细列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先替众多同学谢谢了!
2013-05-08 15:12 低头被宰(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5-08 15:15
你好,可以要求学校出具收费依据,否则可以拒绝交纳。
2 孙新律师 2013-05-08 15:21
向教育主管机关投诉。
3 杨婷律师 2013-05-08 15:32
向教育主管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