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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
住房问题 老人有八间房子,三个儿子,大儿子结婚后被赶出家门,二儿子和小儿子各得三间,老人住两间。但是办房产证时,是小儿子和二儿子各得四间。后来旧村改造,所得楼房也归小儿子和二儿子所有,现在老人要求三个儿子家轮流住,问大儿子可不可以拒绝?
2013-05-08 10:37 天蓝蓝水蓝蓝(山东-青岛)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08 10:42
这是不可以的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5-08 12:29
你好,赡养义务是必须得履行的。
3 武传清律师  2013-05-08 10:58
不可以。
4 刘江律师  2013-05-08 10:59
不可以
5 王晔律师  2013-05-08 11:08
不可以拒绝。
6 110网律师  2013-05-08 12:23
不能作为不赡养老人的借口,不管老人怎样处分财产,儿女都应尽赡养义务。可以主张由获得较多利益的子女承担较多的义务。
7 110网律师  2013-05-08 13:56
不可以,有赡养义务
8 徐志远律师  2013-05-08 15:30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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