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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纠纷
交通纠纷 我舅舅在几年前将一辆三轮车卖给了别人,但是牌照没有过户。在这之后,那个人驾驶着这辆车撞了人,公安局也抓到了肇事者。但是法院开庭的时候却让我舅舅赔3万几千块钱。我舅舅不服,就提起了上诉,后来却没有了消息。但是今天我舅妈去取钱的时候发现卡里面少了3万块钱,到银行去查询才知道是法院冻结了那个钱。却没有通知我舅舅,而且在此之前也没有通知他们交钱。我想问一下,这样没有通知就直接冻结别人的钱是合法的吗?还有就是当年的事故我舅舅他们要负一个怎样的责任或者是不负责任?
2013-05-07 18:27 猫怕老鼠(重庆-江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07 18:49
回提问者:案子在二审阶段还没有结束,法院可能是根据对方的保全申请对其账户予以了冻结,暂时这三万对不能动,但并没有被执行。
2 王学福律师  2013-05-07 18:59
首先法院有这个权利;其次,你舅舅如能证明此机动车在出事故前已出卖给他人,则不负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5-07 19:45
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办理。
4 110网律师  2013-05-07 19:45
责任划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部门也即是交警来进行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3-05-07 20:59
如果上诉了应该有二审,不应该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
6 何律师  2013-05-11 18:25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因为没有过户,要有证据证明是卖,而不是借用或租用。
2 估计是没有保留证据,形成说不清的情形。故法院依法判他负担3万多。
3 如果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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