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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未领证,感情不合,女方以有个孩子和有癌症为由拒绝见面解决双方问题
夫妻未领证,感情不合,女方以有个孩子和有癌症为由拒绝见面解决双方问题 夫妻未领证,感情不合,女方以有个孩子和有癌症为由拒绝见面解决双方问题,男方要求女方提供孩子是否存在和有癌症的相关证明来证明,女方拒不提供。现在女方以以上是由牵绊男方让男方心里过不去,不好进行下一段感情,请问如何解决
2021-10-09 21:13 ask202……(江苏-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10-09 21:23
婚姻自由自己决定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10-09 21:32
可以诉讼解决的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10-09 21:54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哦,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10-10 17:30
没有登记要求退还彩礼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0-12 10:19
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6 柳士荷律师  2021-10-09 21:17
如果彩礼较多 诉讼解决纠纷为好
7 陈晓云律师  2021-10-10 10:15
未办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同居关系即告解除,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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