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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会计依法从业遭打击,忍辱负重就地解决问题23年多何时了?!
小会计依法从业遭打击,忍辱负重就地解决问题23年多何时了?! 何时让我走出单位打击报复33年阴影、结束我就地解决问题24年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无视党纪国法尊严苦难的上访生涯,是我目前最重要的问题:马上就68岁了。
自1997年上找以来,我反映的是“违纪违法问题,但省市及中央巡视组众多领导始终给我解决的是“房子和工资”问题。2016年4月19日中央巡视组和我说了半个小时的话:“就让在青岛待着,就解决经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时间太长了。”对此,我也初步接受了:因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我明白了:省市领导重点就是解决我“房子和工资”问题的深刻含义:证明我对了就行……(市分管市长胡绍军、市人大主任徐长聚、宗和2006年12月、2007年5月具体批示:令我单位“根据小港湾拆迁工程,如有可能解决陈凤琴住房问题。”对此批示,承诺“只要领导批示,我马上就给你解决房子”的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明德出尔反尔根本不兑现落实)。说解决问题的市旅游集团再次欺骗了我。特别是2019年把我纳入“10年以上积案全清零”行列:重点解决我房子和400万元工资等损失问题,并签订了协议。如今却成为谎言已282天,谎话连篇的市旅游集团现一直动员我“打官司”说:“法院判决4000万元也要给我”。对此,我实在不愿走这步到。如:1996年单位擅自撕毁刚与我签订“10年会计岗位合同”,我蛮可以手持合同“劳动仲裁”,但我没有:人是要脸的。却没想到单位负责人根本不要这个脸:蛇蝎心肠、欺骗了我一次又一次置我于死地根本不给解决问题。
盼您们帮我指点迷津:我该怎么办?!!!
我叫陈凤琴(15621058243)。对我反映的多次违反《会计法》、打击报复我问题如何处理,对此“党纪国法始终说的明明白白,又有省委书记吴官正及市众多市委书记等领导(张惠来、徐长聚、杜世成、阎启俊、宗和、胡绍军2个批示、王新春5个批示)及中央第三巡视组批示,2019年把我列入“10年以上积案要清零行列”却使我遭受到更加残酷伤害(在市委市府遭到绑架)。多次罢免一切工作,工资不给涨、福利分房与我无关发展到扣发“奖金与股帖”撵和孩子相依为命10余年的我离开单位长达10个月(损失8000多元)。难道我依法履行职责,就应该遭受毁了我一生、尤其是市信访局、市纪委、市交通委、市港航局、市城投集团、市旅游集团无视事实无视国法、助纣为虐的伤害吗?时隔17个月国家信访局主动督办山东省委省府信访局处理我向国家信访局反映了7年“让我把资料写的再详细一点”的问题:2010年青岛不管了逼我向国家信访局求助现8年多了。为什么问题就解决不了?!1988年拒绝报销无人签字的发票;1995.5—1996.2年制止长期滯账;2000年阻止推迟收入,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及到报社检举:足以证明我视死如归、坚定不移地履行党和政府赋予我的职责。否则,工作狂的我不会被同事们称为“宁死不屈地刘胡兰”:
1、违纪违法的原始资料在我手中已28年(1993年9月起至今);
2、严禁将信访材料转给被检举人:在给市城投集团办理情况的报告第一页中体现出2010年我单位收到50余封(2014年情况汇报中仍是50余份);
3、因信访人员失职渎职,我单位给市信访局(1998年9月)、市交通委(2000年8月)、市城投集团(2010年10月19日我的生日)及其他单位(2014年7月)无视党纪国法尊严、歪曲事实、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侮辱、诬陷、诽谤我的五份“处理报告、情况报告、情况汇报”落入我手中多年(在情况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情况汇报报告中第一页始终声称:我采取找人说情的形式:“……到纪委”工作(捏造事实:我不是党员)及对我日常工作和学习:“提供了多方面照顾和方便”;在经济等各方面给予了很大的照顾;并在多方面尽可能给予了照顾;但该同志长期以来把单位对其一定的照顾做为讨价还价的资本,稍不如意便四处上访,混淆视听,给本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得寸进尺的无理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我该怎么办?!尤其是还有2004年我在单位发生车祸,公司老总就在身边:不让我找司机等问题。请指点迷津,谢谢!!!
牵涉到的问题有: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债务追讨、拆迁安置等问题
2021-10-07 09:23 dongfe……(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10-07 10:59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0-08 16:43
可以直接按照工伤来处理的
3 陈晓云律师  2021-10-07 20:46
委托律/师处理
4 徐志远律师  2021-10-08 09:25
退休了,有退休金,身体好,比什么都好。
5 冯倩雯律师  2021-10-08 10:12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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