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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有“破坏他人家庭罪”
为什么没有“破坏他人家庭罪” 我姐姐已嫁出去,因为她的人品有问题(偷东西,很小人的事情她也做),所以我不想与这样的人交往,后又与她丈夫离婚,现今三天两头跑回来跟老妈说我与我老婆的诸多不是,又唆使老妈拿房产来划分,说话尖酸刻薄,冷潮热讽,指桑骂槐。致使我与家庭成员,与老婆之前的关系都出现裂痕,本来一个和谐的家庭被她搞得乌烟瘴气。矛盾重重!(她没回来之前,家庭很和谐,相敬如宾)。    像这样的问题,我该如何解决,这算不算是破坏他人家庭??
2010-07-27 16:04 SCf1866(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27 21:16
你好,如果不欢迎可以直接叫她离开就可以了。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罗海华律师  2010-07-30 20:21
这是道德问题,可以指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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