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双方是再婚老人,男方肺癌晚期还没有死,一直住院。但男方子女为防止继母霸占所有财产,逼迫继母把房产证土地证交出,并撬锁抢走了户口本。请问,女方有权追回这些证件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走程序?
2013-05-07 11:38 小胡豆(陕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3年05月07日 12时39分
持有证件不意味着就有财产所有权,老人去世后,按遗产继承分割财产即可。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由法院裁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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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5-07 12:32
老人去世后,可以要求继承,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3-05-07 11:48
证件可以补办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07 11:50
持有证件不能就有财产所有权,老人去世后,按遗产继承分割财产
5 许正文律师 2013-05-07 13:11
您好!持有证件不等于取得了相应的财产权利,不动产仍以登记为准。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07 14:03
你好,拿走不一定就是他们的,如果老人遗嘱他的财产归女方,就可以直接继承要求对方返还。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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