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半小孩在幼儿园烫伤 老师您好,我家宝宝2岁半,2个多月前妻子带去幼儿园报名托班,幼儿园把报名地点设在门卫值班室傍边,当时在妻子向老师咨询入学相关事宜的时候,宝宝突然把值班室热水瓶打翻导致脚背3级烫伤(妻子脚也被烫伤),请问这种情况幼儿园该付全责吗?
2021-09-23 08:27 ask202……(江苏-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21-09-23 08:38
幼儿园承担责任。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09-23 08:38
你好,这个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21-09-23 08:48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1-09-23 10:13
幼儿园承担责任。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9-25 15:48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6 陈铠楷律师 2021-09-23 08:35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7 110网律师 2021-09-23 15:12
幼儿园承担责任。
8 冯倩雯律师 2021-09-23 17:25
交通事故一般根据交警划分的比例承担责任,也可以协商处理。
9 陈晓云律师 2021-09-23 19:51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