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不当竞争法律咨询
维权咨询
维权咨询 我在重庆一健身中心办了年卡成为会员,今年春节参加健身中心组织的团年活动中了一等奖澳门双人游1580*2元,一年有效。当时给了一张健身中心自己的印制的票以示中奖。
   前一阵看央视报道说澳门游有很多黑幕,强制购物,不购物就把人关起来什么的。去问了健身中心,只给了个旅游公司的号码,说是确定了成行日期给旅行社电话就可以参团,但旅行社拿不出旅行行程表来,只告知是5日4晚游。
   考虑到此旅行社不是本地正规旅游公司,也不能承诺无购物行程,我不想参团,希望健身中心给予实物奖励。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谢谢解答!
2013-05-06 17:50 ruyans……(重庆-北碚)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