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过错方故意拖延不付修理费怎么办 我在2010年2月份的时候驾车被别人追尾,产生修理费七千余元,对方是福建车,我是杭州车,也是在杭州发生的事故。现在只能通过电话联系,现在过去半年了,还没有要到钱。对方是有保险公司的,交警事故认定书对方是全责,我的所有手续都是全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去起诉他的话,应该怎么做,谢谢。
2010-07-27 12:58 ZEl4196(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7-28 06:52
先确定你们属于哪里法院管辖,而后凭借你所有发票等有效证据,直接起诉对方就可.
2 110网律师 2010-07-27 13:06
凭修理费发票和事故认定书,直接起诉对方车主,驾驶员和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即可
受诉法院是事故发生地的法院,你可以问下处理事故的交警你们这事故属于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受诉法院是事故发生地的法院,你可以问下处理事故的交警你们这事故属于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3 钱亚芳律师 2010-07-27 13:18
你可以在杭州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将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同列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