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闯民居打人并涉嫌恐吓 晚上八九点一对夫妇闯进家里打人,没带武器 但是先动手打人,在激斗过程中我方把对方鼻梁打塌了,用棍子。经派出所处理我们方承担百分之65的承认,我方也有轻伤。。对方还恐吓要杀了我方 的两个小孩。 我们要承担这样的承认吗?
2013-05-06 17:22 刘恒有(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芬团队律师 2013-05-06 17:27
将人打伤,应当承担医疗费。如对派出所调解的结果不满意,可诉至法院。
2 闫小平律师 2013-05-06 17:32
打伤别人需承担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