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8年前我爸以自己的名义为信用社主任的朋友在其所在信用社代为贷款5000元 你好,28年前我爸以自己的名义为信用社主任的朋友在其所在信用社代为贷款5000元,原定半个月归还,但其朋友一拖就是3年,主任已经调离,继任信用社催款,我爸如实写了报告后,撤销了主任的职务,其朋友归还了1000元本金和300元利息,到了1999年,信用社继续催款,其朋友出走杳无音讯,我爸也没钱归还,法院判我爸拘留15天并执行,现过了22年,信用社改制银行,又提出归还并提出归还4000元本金和40万利息,想咨询的是,已经过了22年,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2021-09-03 19:24 20210903sviW(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9-03 19:25
你好,缴纳任何费用,要有法律风险的意识,可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1-09-03 20:10
不存在过时效的问题。已经判决过了。
3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9-03 20:40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网贷都是骗人的 不要相信 请直接报警处理 律师不处理这个 不要给我打电话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如果是银行贷款 请及时还款 不还款不会坐牢但是会被拉入失信名单 被起诉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9-04 14:24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王璋律师 2021-09-03 19:31
如果当时已经判决了,诉讼时效就没问题
6 金聪聪律师 2021-09-03 20:24
没看懂什么意思呢
7 陈晓云律师 2021-09-04 18:11
利息超过LPR4倍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