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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二下学期,吃完饭去超市买了个糖,班主任要求给全班同学买一块,要不回家,并没有在上课时间吃
在初二下学期,吃完饭去超市买了个糖,班主任要求给全班同学买一块,要不回家,并没有在上课时间吃 在初二下学期,吃完饭去超市买了个糖,班主任要求给全班同学买一块,要不回家,并没有在上课时间吃。当时就是顶了班主任一句说宪法多少条规定不可以撵学生回家,当时班主任就不愿意了,就非让回家,怎么着怎么着的?过了两三天去学校,以后写了保证书,先写的不真诚,让写一万字的。又把孩子给撵回家了,老师对学生有侮辱性动作,家长与老师多次沟通,老师一直没有答应孩子去上学,最后导致孩子厌学,家长举报了老师, 已经过了一个月左右,现在孩子已经厌学了,不去了,现在经过多人的开导,孩子经过多人的开导,同意去上学。是否可以要求学校赔偿孩子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可以要求学校免本年学费?
2021-08-24 13:18 ask202……(山东-潍坊)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8-24 13:21
你好,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鉴于法律问题专业性很强,你可以把资料发给本律师审查一下在做处理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8-24 15:01
不合理的
3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8-24 15:48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8-25 22:50
可直接进行主张的
5 范海华律师  2021-08-24 13:51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6 于柱律师  2021-08-24 14:06
既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也不能免除学费,你们拿孩子的教育当筹码吗?是不是有了精神损失费,你家孩子就不厌学了,是不是免了本年学费,你家孩子就不厌学了,老师固然有过错,但以此想要挟学校,未免有点天真了,我有点不明白,吃完饭去买糖,老师怎么知道的?是不是上课迟到了?老师才批评的?事实要说清楚,
7 陈晓云律师  2021-08-24 14:43
可以要求学校赔偿
8 冯倩雯律师  2021-08-24 18:50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9 崔增苗律师  2021-08-26 22:22
你好,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鉴于法律问题专业性很强,你可以把资料发给本律师审查一下在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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