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算不算?是否可以交给警察? 辱骂他人算不算?是否可以交给警察?
2021-08-16 23:19 微网用户(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8-17 07:35
违法的
2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1-08-17 08:06
违法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8-17 08:51
可以诉讼解决的
4 赵江涛律师 2021-08-16 23:56
违法,
5 宋超律师 2021-08-17 05:50
不合法的,建议慎重
6 李建成律师 2021-08-17 06:40
属于侵权行为,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7 冯倩雯律师 2021-08-17 11:22
根据警察的流程进行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8 何鹏程律师 2021-08-17 11:44
您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提醒大家,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要当事人自行去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提醒大家,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要当事人自行去法院起诉。
9 陈晓云律师 2021-08-18 08:32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