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转让纠纷 今年3月,我爱人在本地接手了一间服饰铺面。该地段为社区三产用地,由社区自营。转让人转让给我爱人时,明知该铺面为居委会与社区七组的纠纷铺面(已上法院,等待判决结果),未声明该铺面为纠纷铺面,收取转让费55万元。在装就过程中,居委会不给装修。经多方了解,铺面原由社区七组经营,现居委会与七组起纠纷,待法院判决,居委会相关领导表态,今年10月份转让人合同到期就取消他的经营资格。现在我爱人接手后,如果10月份到期不给续签,该怎么办?转让人有哪些过失?该怎样挽回损失?
2013-05-05 09:33 lyyd00……(广西-百色)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05 09:43
合同到期双方有选择权的,但你们之前的投入,如果合同没有续签对方要赔偿的
2 徐志远律师 2013-05-05 09:36
不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谁接手铺面,你们都可以按照合同继续租赁,但是房租应该给新房东。
3 陈祖权律师 2013-05-05 14:14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转让款,赔偿损失。
4 黄荣高律师 2013-05-05 14:20
对方有欺诈涉嫌,可以考虑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5 110网律师 2013-05-06 12:43
你这个涉及租赁以及转租问题。要综合各种情况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