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对方拒绝承担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下午我们五个人去开发区市心北路一家KTV唱歌,有个人中途去卫生间,出门的时候因为门是自动关闭太快,手没及时拿出来,导致无名指骨折,已经做了手术并需要住院两星期(有医院证明),找KTV负责人谈费用问题,他们表态不承担责任,让我们走司法程序,经110介入未果,咨询下,我们应该怎么办?KTV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013-05-05 00:19 159571……(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年05月05日 06时14分
起诉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 朱君秀律师 2013-05-05 00:27
答:有侵权人承担责任,与KTV没有关系,门的设计存在缺陷的,除外。
3 陶晓佳律师 2013-05-09 15:34
你好。
欢迎来电咨询,可以委托本律师办理,若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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