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1岁,我和我16岁女友同居,双方自愿。但是意外怀孕 我和女友在一起三个月,但女方跟我分手,女方家庭也不同意我们交往。而且很坚持要打掉小孩。说要告我拐骗她女儿。要我赔偿她两万元流产费营养费。我觉得不合理,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愿意做出五千元的赔偿。是否可以? 补充:我在法律上是否要做出赔偿,或者是我们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
2010-07-26 23:38 iml4606(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7 00:04
如果她未满16岁,你的麻烦就大了.
2 110网律师 2010-07-27 09:30
如果她是自愿与你同居的,你应该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