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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贵州)前妻(四川),“没有结婚证”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之前有一个孩子
本人(贵州)前妻(四川),“没有结婚证”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之前有一个孩子 本人(贵州)前妻(四川),“没有结婚证”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之前有一个孩子,户口上在男方父母户口上,现在要把户口迁给女方(四川)请问需要走那些流程,需要那些材料跑那些地方?谢谢。
2021-08-10 23:40 ask202……(广东-东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1-08-10 23:47
可以咨询律师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8-11 06:09
没有结婚证”需要到派出所申请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8-11 07:30
可以委托处理
4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21-08-11 14:46
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了解。
5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8-15 10:55
建议向户籍管理部门查询
6 赖贺明律师  2021-08-11 09:18
没有结婚证是没有去登记结婚还是结婚证没在手上?
7 冯倩雯律师  2021-08-11 11:28
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到法院起诉。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8 万林律师  2021-08-11 16:26
这个要问派出所。
9 陈明晓律师  2021-08-12 11:43
询问迁入户籍地的派出所,非法律问题,都是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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