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劳动法中有规定每周的法定工作时间么?比如说40个小时 然后超过40个小时之后是否属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应该付多少倍的工资?另外我如果在公司里做试用工超过了一个月,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超过的这些时间本应该获得两倍工资,如果我要起诉公司,如何去收集证据应该?
2010-07-26 23:26 nightw……(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电话:13957965616 2010年07月27日 07时44分
是的,每周40小时。
平常加班按1.5倍计算加班工资,休息日按2倍计算工资,假节日按3倍计算工资!
但,也有例外的,如....
平常加班按1.5倍计算加班工资,休息日按2倍计算工资,假节日按3倍计算工资!
但,也有例外的,如....
2 李军律师 2010-07-27 10:48
逾期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平时延时加班的支付150%工资;双休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工资。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见个人资料。
平时延时加班的支付150%工资;双休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工资。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见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