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众银行贷了9.7万现在银行说我信贷诈骗我会不会判刑 我在微众银行贷了9.7万现在银行说我信贷诈骗我会不会判刑
2021-08-10 07:59 ask202……(广东-东莞)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8-10 08:00
你好,正规的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有需要联系我详细咨询。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21-08-10 08:05
从银行贷款一般说起来属于民事纠纷。
3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21-08-10 08:05
一般不会
4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1-08-10 08:17
具体什么情况,可找本律师解决
5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1-08-10 08:39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为: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律师沟通,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律师沟通,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8-10 09:12
可以起诉解决的
7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1-08-10 09:38
法律不保护过高的利息,加我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给你详细解答
8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8-10 13:21
选择报警并提交证据
9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08-10 17:00
你好,是不是网贷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就说先要开通会员,等你开通了会员,又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你要交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留置金等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银监会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要到法院起诉并提交征信机构,把你列入黑名单,即使你没有收到钱也要按照约定还款,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你故意骗贷罪刑事责任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你有可能是被套路贷了,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否则有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以及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10 金立强律师 2021-08-10 08:08
数额较大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11 王娟律师 2021-08-10 09:00
有没有保留相关证据
12 冯倩雯律师 2021-08-10 09:08
如果已经到了法院审理,耐心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13 110网律师 2021-08-10 09:09
这种贷款显示你银行卡错误资金被冻结的,其实你的卡号是对方改的,以此为理由让你缴费,不要相信及时咨询本律师教你合理避开这些风险。可电话咨询我
14 赖贺明律师 2021-08-10 09:15
小心上当受骗。
15 陈晓云律师 2021-08-10 09:28
有风险
16 王卓律师 2021-08-10 09:44
“套路贷”犯罪团伙通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受害人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17 李大贺律师 2021-08-10 09:50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18 黄俊律师 2021-08-10 14:07
一般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