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一个抑郁症,然后我们分手了,他却经常用死逼我做一些我不愿意去做的事 我对象是一个抑郁症,然后我们分手了,他却经常用死逼我做一些我不愿意去做的事,不做他又要寻死觅活的,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我不敢言语刺激他,可是不想一直受他骚扰,我是一个学生,我不希望我的以后都是被他骚扰,我想有一个开心的大学生活,所以我该怎么办才能摆脱他
2021-08-08 23:15 心动(北京-东城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08-08 23:21
你好,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哦。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1-08-09 09:44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8-14 10:26
搜集证据
4 宋超律师 2021-08-09 07:58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5 李建成律师 2021-08-09 08:00
对方再骚扰你时,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6 赵江涛律师 2021-08-09 08:19
报警 起诉
7 魏伟律师 2021-08-09 09:51
收集证据起诉
8 冯磊律师 2021-08-09 09:52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9 陈晓云律师 2021-08-09 10:16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10 何鹏程律师 2021-08-09 10:52
您好,建议友好协商
11 何峤巍律师 2021-08-09 10:59
您好,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12 冯倩雯律师 2021-08-09 21:08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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