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撞后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媳妇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到医院检查后确定为软组织损伤,现在家中休养,由我照顾着(行动不自如)。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对方车辆保险公司也对电动车定了损,但对方保险公司没有来调查过我,当时正赶上五一放假,对方提出将车辆取走(省停车费),因对方车辆上的全险,我媳妇也没有伤到骨头,我就签了“不保全车辆”的字,对方将机动车辆提走了。现在已经是第三周了,医生给开了四周的假,我媳妇好的也差不多了。对方保险公司始终没有来调查过。我媳妇是公司财务,月收入在3300左右。我干的是体力活,也不容易,现在1个月能挣3400元。我想问的问题是,对方保险也不找我们,我应该怎样主张自己应该享有的赔偿标准?比如说我媳妇的医疗费、误工费还有我的护理误工费以及餐补、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
2013-05-04 17:16 anygo(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5-04 17:31
你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或者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 王学福律师 2013-05-04 22:29
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3-05-04 22:53
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3-05-04 22:58
对方全责,石家庄地区现在交强险不分项,足够赔偿你们的了,需要诉讼的话可以联系我,帮你们指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让你们得到尽量多的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3-05-05 11:07
最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和解,如果和解不理想,看情况确定是否走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走法律程序,保险公司赔偿上肯定是要分项的,如果医药费花费超过一万元的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至于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财产损失交强险是够赔的。交通费以发票为准,护理费要陪护家属开具收入证明与误工证明,误工费要受害人的公司开具收入证明与误工证明,这两项以证明和为准。财产损失以修理电动车与购买衣服发票为准。本所实行风险代理,拿到执行款再收取执行款的10%代理费,具体面谈为宜。特别提醒的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建议及早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