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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住的房子是使用权的,卖的时候用父亲的名字买了产权后卖掉了,之后又买了现在的房子
以前住的房子是使用权的,卖的时候用父亲的名字买了产权后卖掉了,之后又买了现在的房子 以前住的房子是使用权的,卖的时候用父亲的名字买了产权后卖掉了,之后又买了现在的房子。现在的是一套40平的使用权房屋(在母亲名下,父亲去世)现在响应房改政策可买产权,但是说房改的名额被用掉了,享受不了政策。如果我母亲要办产权的话,要补平差,以前那套房子是60平的,所以现在有20平的平差,一平要补两千块钱。如果过户给子女的话,40平,一平要补0.6%的税。想问问平差补的合不合理?2021年9月1日开始的房产新规,我这种情况适不适用,到时候再买产权的话税还用补吗?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提供一些,谢谢。
2021-08-04 13:46 ask202……(辽宁-大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1-08-04 15:48
按政府的规定执行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8-04 19:02
可以委托处理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1-08-10 12:45
根据政策执行。
4 卢国强律师  2021-08-04 15:41
根据政策执行
5 张勇律师  2021-08-04 16:46
你好,这个看政策规定
6 张俊杰律师  2021-08-05 10:20
按政府的规定执行
7 陈晓云律师  2021-08-05 10:31
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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