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同学弄伤面部,如果起诉对方应得到哪些赔偿的问题. 我的孩子在学校操场上,被同学突然拽倒,导致左眼旁边的一处撕裂伤,到医院缝了四针,半月后才成功拆线.但是受伤部位留下一厘米左右疤痕.弄伤我孩子的同学的父付了诊治费.现在还未作美容处理.孩子的脸部即使美容处理也会留有痕迹.孩子现在还小,将来长大懂事后,怕疤痕会影响他的人生.毕竟"面子"问题可不小啊!老师和同学指证是那个同学的责任,老师说她也有责,但我也不清楚具体是啥责任.现在老师只是在双方家长调节中起到了中间人的责任(两头不得罪).我想问一下,如题的问题.谢谢!
2013-05-03 23:04 llttss(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军烨律师 电话:15504059897 2013年05月04日 09时16分
您好,
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详算。
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详算。
2 徐志远律师 2013-05-03 23:16
应该赔偿治疗费用、护理费用即可。
3 张 静律师 2013-05-04 06:15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毛健民律师 2013-05-04 19:33
通过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