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员工正常离职后(2010.06.30离职),过去上半年(2010年01-06月)的年终奖 你好,我是一名公立医院的在编职工,已经工作将近8年,上一个合同(2007.7.1-2010.6.30)期满后准备离职,其他手续均已办好,现在有同事说医院应该支付给我2010年1月到6月的半年的年终奖,去年离职的同事也说曾经咨询过人事局,应该发放的,现在医院人事科说我还工作到2010年12月(即:医院年终考核的时间)就离职,没有上半年的年终奖金。
2010-07-26 17:10 Nvq6693(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7-26 17:13
应当由半年的奖金!
2 钱亚芳律师 2010-07-26 18:54
你可以主张这半年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