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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6月25号出的事故,当时是交警判定的责任,对方没有意义
我是在6月25号出的事故,当时是交警判定的责任,对方没有意义 我是在6月25号出的事故,当时是交警判定的责任,对方没有意义,我报的保险,现在车给对方修好了保险公司也结案了,现在对方又来跟我说要折损费,误工费这一说,请问有这些说法吗
2021-07-12 20:00 ask202……(云南-临沧)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7-12 20:01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律师帮忙核算。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7-12 20:06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
3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1-07-12 20:11
你好,直接不理他就行了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7-12 20:24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的
5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7-12 21:15
协商或者起诉
6 110网律师  2021-07-13 09:43
可以协商处理
7 陈晓云律师  2021-07-13 13:14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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