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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借款平台app打不开。查账还款也打不开 天天打电话让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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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1 16:00 20210711BWGK(山东-济南)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7-11 16:00
你好,对方有可能涉嫌诈骗,但是要结合相关证据和案件细节判断,建议可以先把合同或相关材料发给律师审查。如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7-11 16:01
你好要了解详细情况,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详细咨询 可以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1-07-11 16:01
网贷、套路贷都是出了名的风险套路多 难缠不讲理 相关的处理步骤应对方案注意事项等并不是简单几句话能说清楚的 都需要找律师详细咨询分析
不管是咨询网贷 自学网贷 应对处理网贷 处理套路贷都可以咨询本律师
4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1-07-11 16:01
你好 可能涉嫌套路贷犯罪的,可以拒绝还款
5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07-11 16:11
你好,是不是网贷提现到平台,还没有到你的银行卡,就说先要开通会员,等你开通了会员,又说你卡号错误,资金被冻结了,然后客服就告诉说你要交保障金,解冻金,保证金、留置金等各种理由交钱到某个帐户才能解冻,然后有可能还给你发一份银监会的文件,或者说要提交法务部处理,要到法院起诉并提交征信机构,把你列入黑名单,即使你没有收到钱也要按照约定还款,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你故意骗贷罪刑事责任等等,如果是这种情况,千万小心,你有可能是被套路贷了,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否则有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以及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7-11 16:16
可直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7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7-11 17:51
想办法还
8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7-11 20:14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欠钱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和收入。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写起诉材料或者代理起诉。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9 杨慧律师  2021-07-11 16:01
可以解决
10 陈鑫律师  2021-07-11 16:03
你好这是套路贷 首先要核实对方平台资质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具体咨询可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11 王卓律师  2021-07-11 16:31
普通借款时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套路贷是诱骗借款人签订高额贷款合同,企图吞掉借款人的全部身家。我们可以教你如何处理  可联系
12 冯倩雯律师  2021-07-11 16:53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13 李大贺律师  2021-07-11 17:30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可行性解决方案。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14 陈晓云律师  2021-07-11 19:58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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