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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十七岁的时候,分期了一个手机,手机当时3000多
你好,,我去年十七岁的时候,分期了一个手机,手机当时3000多 你好,,我去年十七岁的时候,分期了一个手机,手机当时3000多,分了十二期,但是要还6000多,我已经还了四期了,实在没办法还了,租赁公司发消息说要起诉我,我想咨询一下,3000多分十二期还6000多算不算高利贷,我十七岁就分期给我 ,这个受不受法律效应,谢谢
2021-07-09 18:34 ask202……(贵州-遵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7-09 18:49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15%。如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或加微信(手机微同号)。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7-09 18:49
可以电话联系我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7-09 20:43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15%的。
4 姚玉巧律师  2021-07-09 18:42
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5 陈晓云律师  2021-07-09 20:41
利息超过LPR4倍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6 冯倩雯律师  2021-07-10 18:36
年利率超过24%的贷款不受法律保护。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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