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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丈夫是上门女婿,结婚了21年,有一儿一女。儿子16岁 初中辍学。女儿20岁 现在上大学。房产是妻子的。夫妻分局已超过两年,丈夫在外有外遇,而且从来没有承担过俩子女的学费。都是妻子承担的。不但如此,自己还不断的问妻子要钱在外养女人。像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判?那种情况才能维护妻子的合法权益?
2010-07-26 13:26 olj4683(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6 15:40
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丈夫做为过错方可以少分,妻子有权要求丈夫赔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26 16:09
离婚时可以给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还要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27 05:03
有证据过错方少分或不分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7-27 10:58
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丈夫做为过错方可以少分,妻子有权要求丈夫赔偿。
5   2010-07-28 14:36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至于男方有外遇之事,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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