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 女方有外遇,经常不会家,但是没有抓到证据,感情破裂,吵闹中男方造成女方骨折,女方并以家庭暴力诉讼离婚,并且争夺孩子抚养权,像这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机会有多大,该怎样做
2013-05-02 17:45 ly6117……(江苏-无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02 17:48
这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
2 罗远水律师 2013-05-02 17:45
男方的家庭暴力行为对争取孩子抚养权非常不利
3 110网律师 2013-05-02 17:54
如你所述,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 张 静律师 2013-05-02 17:56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 110网律师 2013-05-02 18:40
以有益于孩子成长为条件判断抚养权。
6 110网律师 2013-05-02 22:47
孩子抚养权归属不是一定判给哪方的,要看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条件、工作条件、住房条件、道德品质、有无不良嗜好、孩子的性别、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甚至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态度等等。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直接电话与我沟通或者与我面谈,这样可以让我比较准确的作出判断。
7 110网律师 2013-05-04 10:52
您好,小孩最终判给谁,需要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条件、住房条件、道德品质、有无不良嗜好、孩子的性别、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等因素。这只是一般情况,由于每个案件自身都有其特殊之处,最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这样可以让我比较准确地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