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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陪嫁款不是婚前个人财产吗?彩礼要返还吗
离婚纠纷案————陪嫁款不是婚前个人财产吗?彩礼要返还吗 2012年3月与男方相识,8月8日登记结婚,10月1日举办婚礼。婚后一个月,因为男方没有与女方有任何身体接触,女方负气与男方分房睡觉,男方对分房的事情不闻不问,一直让女方单独睡觉2个月。女方忍无可忍,与男方发生争执,要求解决此事。男方却突然提出离婚,离婚原因却是女方不让男方碰触,倒打一耙,并要求返还彩礼。
    男女方除了没有夫妻生活外,在外人眼里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3个多月,生活开支由女方出,女方没有意愿与男方离婚,但是男方步步紧逼,女方被迫无奈同意离婚。
    双方订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6万,结婚当天女方陪嫁款5万
    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5万
2013-05-02 17:07 小y豆豆(山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5-02 17:36
你好,陪嫁款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彩礼不需要返还!
2 陈晓云律师  2013-05-02 17:40
嫁妆是女方 个人财产。
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不必退彩礼。
3 孙新律师  2013-05-02 19:41
登记并共同生活,一般不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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