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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房东在合同没到期的时候说房子卖掉了要我们在一个半月之内搬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东在合同没到期的时候说房子卖掉了要我们在一个半月之内搬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东在合同没到期的时候说房子卖掉了要我们在一个半月之内搬走,并且在合同期没到的情况下赔偿我们违约金,但第二天又说因为还有两个月到期所以让我们住到合同期满,并且不会赔偿违约金了,那这个是可以的吗,还有就是我们因为不知道中介费的收取标准被中介多收钱,并且也没有给我们住房保障,她合同上写的收取房租的百分之五十为中介费,可实际多收了钱,那这个能要回来吗
2021-06-17 00:01 20210616oFUV(福建-厦门)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6-17 02:16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需要律师计算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06-17 04:34
可以诉讼解决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6-17 07:59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6-17 08:49
按合同履行或者处理
5 林忠律师  2021-06-17 08:01
可以起诉处理
6 陈晓云律师  2021-06-17 09:13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7 陈奇斌律师  2021-06-17 10:34
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起诉要求索赔
8 冯倩雯律师  2021-06-17 18:22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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