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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问题
医保缴费年限问题 2007年下岗,2010年退休,当时按珲春医保局要求补缴了11年的医保费(总年限按20年计算的,当时医保负责人说:如果现在不一次缴齐以后不能补缴,只能每年按以后的缴费标准按年度交。)可最近和我同年退休的当时没一次性补缴的同事得到通知:还按当年退休时的缴费标准总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补缴了不足年限的金额,请问律师:多收我的5年医保费是否应退还?
2013-05-02 13:20 chengu……(吉林-延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05月02日 13时38分
可以要求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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