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提出的条件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你好:我想离婚,我们现在有两套房子,正在住着一套,还有正在拆迁一套。我想要现在住的这一套,但是这一套是在婚后用别人的名字贷款买的,(款是由我们出的)如果我在离婚协议里提出把这套房款付齐,房屋所有权归我,如果对方答应了,但是领离婚证之前时间来不及,怕对方会反悔,那么在协议里提出的条件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还有正在拆迁的那一套,还没有交房,如果要求对方交房后把房贷付齐,然后写女儿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归女儿),若对方答应,协议中的内容能不能起法律效力?
还有正在拆迁的那一套,还没有交房,如果要求对方交房后把房贷付齐,然后写女儿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归女儿),若对方答应,协议中的内容能不能起法律效力?
2013-05-02 11:27 107091……(山东-日照)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韩念壮律师 2013-05-02 11:35
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效力
2 110网律师 2013-05-02 11:41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后可以办理公证。